一、加强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目录要求,细化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注重隐私保护,平衡利益诉求,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二、完善信息管理。健全信源保障制度,任务到人到岗,公开和咨询职责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督促、审核和发布,确保政务公开与政府中心工作同步、同向。强化审核制度,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原则,预公开信息必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党政办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确保公开内容的安全、准确、权威。建立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检查发布情况,及时整改、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
三、拓宽服务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满足人民群众多渠道、多形式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完善镇级政务公开专区功能,配备查询机、打印机等便民设备,强化对村级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并分类整理留存便于群众查询,稳步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协调联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延伸。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