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枞阳县公安局横埠刑警队业务用房维修工程”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说明,说明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0月12日15时00分,枞阳县公安局新楼516室。
现修改为: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0月12日15时00分,枞阳县公安局老楼四楼会议室。
二、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招标人:枞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骏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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