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本级(含开发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469.00
1090.31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534.00
281.7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35.00
808.5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50.00
195.46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85.00
613.09
注:本表反映县本级(含开发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本级(含开发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31万元,完成预算的74.22%;较上年增加了27.05万元,增长2.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大力压缩“三公”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县本级(含开发区)汇总数,包含县级部门和县开发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县本级(含开发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1.76万元,占25.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8.55万元,占74.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2023年度预算持平,原因是县本级(含开发区)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76万元,完成预算的52.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各部门、县开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次数。2023年枞阳县本级(含开发区)国内公务接待共32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831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枞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2016〕24号)、《枞阳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枞财行〔2016〕624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8.55万元,完成预算的86.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2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46万元,完成预算的7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各部门、县开发区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购置。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8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3.09万元,完成预算的8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各部门、县开发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公车和使用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县本级(含开发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枞阳县本级(含开发区)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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