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1.43万元,下降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集约精神、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规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23年枞阳县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23年枞阳县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枞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2016〕24号)、《枞阳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枞财行〔2016〕624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枞阳县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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