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10.00
15.32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53.20%;较上年增加15.02万元,增长500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支付2022年度、2023年度执法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因调拨车辆,公务运行维护费增加。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支付2022年度、2023年度执法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因调拨车辆,公务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00万元 ,下降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度均未安排出国(境)计划。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度均未安排出国(境)计划。2023年安徽省枞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财政未安排公务接待预算。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财政未安排公务接待预算。2023年枞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枞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2016〕24号)、《枞阳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枞财行〔2016〕624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53.20%;较上年增加15.02万元,增长500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执法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执法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度财政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决算数与上年相同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度财政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53.20%;较上年增加15.02万元,增长5006.67%。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支付上年度执法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因调拨车辆,公务运行维护费增加。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支付上年度执法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因调拨车辆,公务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枞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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