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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商标案件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981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商标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9 17:12 来源: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枞市监处罚〔2024〕189号 枞阳县李建明商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枞阳县李建明商店 92340762MA2PUDH00D 李建明 当事人销售上述侵权白酒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涉嫌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侵权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古8白酒1瓶和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4瓶;2、罚款15000元,上缴国库。 2024/7/9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