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林木良种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0.395
0.0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林木良种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9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结转到2024年支付。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支付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林木良种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业务及发生业务活动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业务及发生业务活动费用。
2023年枞阳县林木良种推广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枞阳县林木良种推广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9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了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的公务接待费未支付,已结转2024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支付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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