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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行政许可】关于同意枞阳县阳阳会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文号: 枞财会〔2024〕238号
发布日期: 2024-10-1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57
【行政许可】关于同意枞阳县阳阳会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0-14 18:01 来源:枞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同意枞阳县阳阳会计有限公司

从事代理记业务的批复

 

枞阳县阳阳会计有限公司

你公司《代理记机构设立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安徽省代理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实地考察后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从事代理记业务,其中周陶启为主管代理记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周陶启、焦俊、汪莉为专从业人员。办公地点为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众阳一品3-106。望你公司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代理记业务,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枞阳县财政局        

202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