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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 枞房〔2024〕56号
发布日期: 2024-09-0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4 12:53 来源: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枞阳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枞房[2024]20号)要求,近期将对我县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已完工且符合验收条件的改造户进行分户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将在9月上旬开展,具体时间以验收组电话通知各乡镇为准。

二、组织验收

按照《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规定,各乡镇对已竣工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分户初验,如有未完全竣工或者有未达到分户验收标准的情况,立即通知村委会督促改造户按要求整改到位。初验工作全部完成的乡镇,由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对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项目进行分户验收,镇、村派员参加。

三、验收方式

采取逐户实地查看、比对照片和检查档案等方式。农村危房改造验收组将实地查看农房改造情况(原危险房屋拆除情况),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情况、工程完工情况、工程质量、以及申请农户的公示情况、申请材料的建档情况等。危房改造户重建房屋完工后,必须将原危险房屋拆除,危房未拆除的,不得将补助资金打卡到户。

四、资金拨付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分户验收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将分户验收合格的改造户花名册汇总后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上传,纸质资料经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和县财政局审核审批后,专项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

 

 

 

 

 

 

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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