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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拨付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枞房〔2024〕64号
发布日期: 2024-10-2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关于拨付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12:55 来源: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枞阳县财政局印发的《枞阳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枞房[2024]20号)精神,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组成验收组对全县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完工情况进行了分户验收,经分户验收合格符合打卡发放补助资金条件的为90户,共需打卡发放补助资金189万元。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拨付方式

各乡镇将经验收组分户验收合格的改造对象花名册按要求导入“一卡通”系统并提交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财政局审核、审批,审批通过后打卡发放补助资金。

打卡发放的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和确定发放对象的范围、补助标准、数额,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验收组分户验收结果确定,将基础数据报送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和财政局,经审查后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认真核对改造对象的户类型、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确保不出现错误。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枞财建[2019]548号)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改造对象认真审核确认,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2024年度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明细表

 

 

 

 

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           枞阳县财政局

征收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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