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杨湾自来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集中式供水案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枞阳县杨湾自来水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人独资企业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23MA2MRE7C98
投资人
吴信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枞卫水罚〔2024〕1号
违法事实
枞阳县杨湾自来水厂2024年8月1日至8月29日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集中式供水;8月29日出厂水、末梢水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处罚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五千元人民币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9
公示截止期
2025/10/8
处罚机关
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
公示期限
一年
地方编码
340722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公开
信息项名称
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
处罚名称
枞阳县杨湾自来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集中式供水案
备注
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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