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义津中心学校杨湾小学无黑板照明灯案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枞阳县义津中心学校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82377113519XU
法定代表人
杨国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枞卫学简罚﹝2024﹞1号
违法事实
你单位杨湾小学301班、401班教室无黑板照明灯;301班、401班教室课桌、课椅仅设一种型号。
处罚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2024/9/30
公示截止期
2025/9/29
处罚机关
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
公示期限
一年
地方编码
34072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10/8
公开状态
公开
信息项名称
学校卫生行政处罚
处罚名称
枞阳县义津中心学校无黑板照明灯案
备注
简易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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