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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6 14:59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编号:2024056

 

被继承人毛菊梅于2006年07月19日取得枞阳镇金山大道(东)36号城北建筑材料场2幢301室(权证号:房地权枞阳字第00008943号)。毛菊梅于2024年6月14日去世

根据申请人张复龙所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毛菊梅所有枞阳镇金山大道(东)36号城北建筑材料场2幢301室(权证号:房地权枞阳字第00008943号)不动产产权张复龙单独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枞阳镇金山大道(东)36号城北建筑材料场2幢301室(权证号:房地权枞阳字第00008943号)不动产产权拟确定给张复龙单独所有,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62-3223779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月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