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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枞阳县城市管理局新闻发布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27008
枞阳县城市管理局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08 09:18 来源:枞阳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城市管理局新闻发布制度

 

为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扩大民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

局新闻发布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时间,一般情况下提前一周预告。

新闻发布会地点一般设在局会议室,也可根据会议需要指定。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及其落实情况;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和突出成效;

(三)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解决意见或采取的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

(四)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发布的重大事项。

 主题内容由各部门提供、局负责人审定、局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新闻发布主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国家、省、市、县的决策精神一致。新闻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对于发布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问题,一般不予发布。

 三、新闻发言人

 (一)新闻发言人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二)新闻发言人按照局党组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审阅和送审新闻发布稿件,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

 (三)新闻发言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新闻纪律。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由局办公室组织召集,局党组指定的新闻发布人进行新闻发布。

 (二)新闻通报。以局名义撰写新闻通稿,通过各类媒体公开发表。

 五、新闻发布会的管理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发布前须向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原则上,局新闻发布会统一归口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召集联系相关与会人员。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相关部门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参与。

 (四)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

 (五)新闻发布会应坚持节俭的原则,不得向与会人员赠送各种形式的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严禁各种形式的有偿新闻。

 (六)未经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越权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

 六、本制度由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