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水许可〔2024〕19号
关于枞阳乐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
新型建材项目(一期)取水许可申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枞阳乐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枞阳县乐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对你公司年产6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项目位于枞阳县雨坛镇合响村,建设内容为采掘剥离物处理破碎生产线一条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产品为砂石骨料,设计年产量60万吨。
二、同意本项目取水方案。项目年取水量地表水71544m3、雨水收集利用量1254m3,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厂区南侧雨坛镇合响村塘坝(坐标为东经117°9′41.379″,北纬30°49′26.840″),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公共管网供水1260m3,取自枞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雨坛水厂,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项目年用水总量74058万m3,设计产量60万吨,单位产品取水量为0.12m3/t。
因塘坝地表水使用权为雨坛镇合响村民委员会所有,你单位应通过水权交易等合法方式获得用水权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
三、你公司加强用水工艺管理,提高各环节用水水平,生产、生活等用水指标应符合《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 679-2019)等定额管理要求。
四、你公司应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措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规定,做好取用水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你公司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六、工程建成运行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七、你公司取用水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每年年底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我局批准后实施。
八、如发生重大旱情或生态环境用水需求等特殊情况时,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九、若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项目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若本工程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枞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枞阳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枞阳县水利局
2024年9月2日
抄送:枞阳县雨坛镇人民政府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