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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名称: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解读新闻发布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1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32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9-10 09:40 来源: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题:《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解读

发布单位: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布 人: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方同生

    间:2024910

发布地点:局机关507会议室

实录(通稿):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解读通报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过程

20231213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2023年药品目录》),要求202411日起执行。为确保《2023年药品目录》在我省按期落地,省医保局牵头草拟了落地文件,20231227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

二、有关事项

(一)《2023年药品目录》共有多少种药品?

2023年药品目录》较上一版目录相比,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总数由2967个增加到3088个。其中,西药部分1335个,中成药部分132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30个(含西药363个、中成药67个)。

(二)省级及以下医保部门能否对《2023年药品目录》进行调整?什么时间执行?

2023年药品目录》全国统一执行。目录内的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各地均不得自行调整。新版目录我省202411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