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发〔2024〕15号)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
二、工作程序
(一)成立机构。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
(二)摸底核实。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主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全家进城落户、外嫁女、“特困人员”以及整户消亡、整户无地等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农户延包意愿等。
(三)制定方案。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拟定延包方案,明确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在所涉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延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
(四)开展调查。根据延包方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有关规定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
(五)审核公示。调查成果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当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六)签订合同。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依托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一体化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做好合同网签工作,推动实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
(七)完善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机制。土地承包合同直接顺延的,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统一变更,依据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办理登记,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出相应变更。严禁统一换发证书,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八)资料归档。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归档。延包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安全。发包方要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
三、进度安排
在横埠镇合龙村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村试点基础上,2024年在白梅乡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镇试点,2025年在全县全面铺开。
四、工作要求
(一)稳妥有序开展延包工作
1.坚持延包原则。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延包试点不得随意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
2.稳妥解决农户无地少地问题。集体机动地、依法开垦土地、集体依法收回以及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等,优先保障二轮承包期间无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鼓励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流转租金补贴、提供就业岗位、纳入社会保障等方式,妥善解决无地农户和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
(二)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延包。新增人口依法依规按章程确认成员身份。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户内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承包地处置,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解决。合户、分户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做到合法合规。合户原则上仅适用于二轮承包时为同一户,防止以合户之名规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承包地。
2.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赘婿等特殊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健全跨区
域协调解决工作机制,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3.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
(三)继续稳定农户承包地
1.严格把握承包地小范围调整。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2.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作为新增地源管理,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地类。新增地源能够采取家庭承包的,要依法承包到户。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留归集体经营。
3.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已经确地到户的原则上不确股,继续延包到户。对于延包时确需确股的,严控范围,严格报批。
4.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对流转土地,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妥善处置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占用承包地建房、承包地退耕还林、承包地权属纠纷等问题化解,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采取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密切关注延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农业农村、自规、公安、司法、财政、民政、人社、信访、档案、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枞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负责做好延包试点工作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乡镇应当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各村分别成立专门工作小组。
(二)落实经费保障。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注度高、工作量大、经费投入多,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延包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农民收费。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延包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业务培训,县级对村级负责人和延包工作小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乡镇对村民组长的培训实现全覆盖,指导掌握延包工作要求,维护好、实现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
(四)严格督查考核。省委省政府将二轮土地延包试点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号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对延包试点工作每半月调度一次,各乡镇要将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县工作专班不定期对各地延包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试点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附件:枞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
枞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秀颀 县委书记
廖志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孙公明 县委副书记
乔东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陆信国 县委办主任
方伟强 县政府办主任
慈代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叶志娇 县民政局局长
刘中卫 县司法局局长
蔡劲松 县财政局局长
黄进军 县人社局局长
胡晓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
吴翠霞 县信访局局长
陶义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红英 县妇联主席
周其林 县档案馆馆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慈代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决策部署,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延包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沟通交流,督促指导试点乡镇制定配套政策,营造有利于推进延包试点工作的政策环境;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延包相关政策;牵头做好工作的政策解读、调研督导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试点工作中涉及困难农户的临时救助和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县司法局:指导试点乡镇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负责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和支持等工作,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试点工作经费,做好资金监管工作,不向农民收取费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县人社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免费提供最新的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指导处理有关集体土地权属的矛盾纠纷,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其他自然资源权属的有效衔接。负责配合做好林地、草地等土地与承包土地界线的衔接,妥善解决好林地、草地等土地与承包土地的重叠问题。负责提供试点乡镇、村、组乡村规划和土地管理政策方面的协助支持等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群众上访案件等工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试点单位的相关人口户籍信息,并协助解释人口管理政策和相关法律等工作。
县妇联:负责试点过程中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县档案馆:负责指导做好试点工作相关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四、工作规则
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工作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工作要求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我县试点工作相关问题;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的作用。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乡镇应当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
中共枞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