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取得莲湖名邸1#~3#、地下车库、配电房、配套用房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340722********0101)。因莲湖名邸1#综合楼施工单位变更,建设单位枞阳县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向我局申请变更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我局按程序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现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拟注销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枞阳县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新申领莲湖名邸1#综合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上述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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