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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名称: 2024年枞阳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中心公开选调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32
2024年枞阳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中心公开选调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6 09:27 来源: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2024年枞阳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中心

公开选调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枞阳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岗位选调计划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现将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 1127日(星期三)。

体检对象:

序号

选调单位

姓名

现工作单位

备注

1

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推进中心

杨利坤

藕山镇人民政府

 

2

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推进中心

吴胜

义津镇人民政府

 

 

 

 

 

 

 

()集中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810前到县枞阳镇连城东路18号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一集中。

()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1张近期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3、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个人人事(学籍)档案,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填报《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

考察结束后,由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中心1128日前将书面考察报告报送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