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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园区道路项目) 文号: 枞征预告〔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4-11-2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园区道路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29 10:03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官埠桥镇连湖村陈庄组、环塘组、赤壁组,黄华村罗庄组、柏树组,横埠镇左山居委会吴庄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东至连城湖,南至金山大道,西至盛世龙城小区,北至滨河路;地块二东至枞阳县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南至国道G347,西至罗庄,北至柏枝树;地块三东至诚易金属,南至纬一路,西至中央储备粮铜陵直属库,北至纬二路;地块四东至安徽常诚车灯有限公司,南至经一路,西至涂料项目,北至纬一路;地块五东至安徽常诚车灯有限公司,南至国道G330,西至大王庄,北至经一路。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枞阳经济开发区园区道路项目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工作安排

公告发布后,枞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官埠桥镇人民政府和横埠镇人民政府分别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官埠桥镇政府、横埠镇政府,连湖、黄华、左山等村部(居委会),陈庄、环塘、赤壁、罗庄、柏树、吴庄等村民小组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和村(居)民小组醒目位置张贴的方式发布,枞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ongya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官埠桥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姚靖,联系方式:15555672278;联系单位:横埠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余宏宝,联系方式:13865187908。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