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孔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重建立新圩排灌站的建议”(18-3-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立新圩泵站水毁修复工程已纳入2024年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中实施,由五一村做好工程建设管理,配套相关建设资金,确保泵站在2025年发挥作用。
感谢您对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何仲飞
联系电话:13505636465
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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