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立行立改类)
1.部分溺水死亡人员信息未及时上报,存在漏赔风险。
整改措施:督促国元保险公司加大民生保险培训以及宣传力度,及时拨付乡镇工作经费以及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政策宣传。
整改结果:已整改。
2.发放枞阳镇江头村冬春救助资金时存在平均分配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对涉及到平均分配的镇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应急办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在开展新一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时,在工作培训阶段将审计反馈问题进行通报举一反三提醒;三是加强冬春救助摸底以及发放阶段工作监督审核,杜绝平均分配现象。
3.未及时更新冬春救助户主信息。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冬春救助业务培训,及时提醒;二是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监督,加大工作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针对性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更新系统死亡人员信息,确保精准救助。
二、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编制方面(立行立改类)
1.会议费预算执行率低。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25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原则的通知》精神,加强2025年度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编制支出预算。
2.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整改措施: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2025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3.项目支出未编列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整改措施:加强2025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支出经济分类,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编列到款。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分阶段整改类)
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整改措施:1、其他应付款部分已归还。2、其他往来事项正在分阶段清理中。3、今后将加强对往来款的核算管理按规定程序清理、结算往来款项,防止国有资金流失。
整改结果:分阶段整改中。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分阶段整改类)
部分固定资产核销不及时。
整改措施:1、部分资产实际上已经捐赠扶贫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国有资产系统中作捐赠处理;2、部分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局机关已将《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请示》及会议决议单报至县财政局等待批复;3、其余资产虽已达到使用年限,但仍可以使用,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暂时不予报废。4、今后将加强资产管理,及时核销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策执行力,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加强民生保险的管理工作,扩大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加强冬春救助管理,及时更新救助人员信息。因户施策,精准核定救助对象,兜牢民生底线、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二)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预算法等规定,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编制支出经济分类。
(三)加强资金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户管理,及时核销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加强对往来款清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