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是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3号)要求,建立枞阳县重要政策解读机制。 一、明确解读范围。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解读;各部门自行出台重要文件,也要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各部门在报送拟制发政府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县政府办公室在呈送领导审签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各部门要抓紧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并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应送县法制办审查。 三、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县政府部门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建立解读队伍。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县政府将在部门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基础上,适时组建由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队伍,强化解疑释惑能力。 五、健全解读机制。县政务公开办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县政府各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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