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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76685849XG/202410-00015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互动回应】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1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029601
【互动回应】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0-17 11:37 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咨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回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应急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