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机关有关股室:
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清明”“五一”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抓好“清明”“五一”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稳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1.消防安全。紧盯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渡运候客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生活区、办公区、“两客一危”车辆“四类重点船舶”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违规动火电焊等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情况、长大陡坡等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非法营运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和打击“黑包车”“黑客车”“黑校车”等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整治和客运站场、渡口安全管理治施落实情况。
3.工程建设。重点排查公路、水路、桥梁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8日
关于做好“清明”“五一”节日期间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部署,扎实抓好“清明”五一”期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稳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清明”“五一”期间,气温回升,春耕春播运输活动频繁,清明祭祖、踏青出游将导致农村地区和旅游景区短期内客流集中增长,增加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各单位要充分把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季节性特征,认真分析当前客流情况和运输特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预见预判能力,做到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治理到位,全力稳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为节日期间群众出行营造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呼北高速山西吉河段“3·19”道路交通事故等各类事故教训,组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节假日期间从事运输生产的车船、渡口、码头、客运站场、施工现场等设备设施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闭环管理机制,认真开展重大风险防范管控。要各负其责地开展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市交通执法支队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活动开展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企业,要强化执法处罚力度,确保监管到位;公路、大桥部门要重点做好干支公路路面养护与桥梁维护工作,保持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市交通执法支队和运管中心要加大对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客运站和驾驶员的检查力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以包车客运、车辆维护例检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带使用等为检查重点,严格查处非法违规运营行为;市交通执法支队和港航中心要对渡口渡船、港口码头等进行排查:县区交通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问渡口的现场管理力度,督促乡管员实行现场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禁渡船超载冒险运输;汽车客运公司要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做好GPS监控工作,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公交公司要加强对营运公交车辆的安全检查,认真开展公交站场、加油、加气站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交通质监部门要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确保交通建设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各单位要切实开展隐患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及时整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闭环”管理。
三、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火灾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汲取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严查严治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损坏或停用消防设施、占用防火间距、违章用火用电等违规行为,督促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切实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有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要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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