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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钱铺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097226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05 11:52 来源:枞阳县钱铺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严格按照人大、政协的有关要求,高度负责地办理好县人大、县政协转来或由上级交办的与我镇工作有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收到建议和提案后,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登记,并按照建议、提案的性质和要求,由相关领导批示后分送相关单位办理。

 

三、涉及到几个单位共同处理的建议、提案,其中由本单位主办的应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妥当答复。由本单位协办的,亦应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办理,及时向主办单位写出协办意见。

 

四、相关单位按照领导批示在规定期限内(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办理答复,写出答复意见后,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正式行文。按照本单位办理文件的程序核稿,送领导审定后,寄发主送对象和抄送单位,同时将答复件复印交办公室归档。

 

五、对建议、提案作出答复后,要坚持为人民办实事重实效的原则,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尽快付诸实施,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