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县房产征收服务中心在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全面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关于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监测机制的通知》(枞房[2020]47号)精神,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户进行安全鉴定,符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的应纳尽纳,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一、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我县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0户,重点保障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测户、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和其他脱贫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乡镇上报经实地核查鉴定,符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并实施改造90户,其中经鉴定为C级危房42户,D级危房或无房户48户,实际完成率为112.5%,超额完成省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所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都已经全部完成,10月份全面完成分户验收工作,改造后的农房都符合最低建设要求,质量合格。
2024年,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各级财政补助实际到位资金170.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7.1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3.8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均及时足额到位。全年实施改造并经分户验收合格90户,需打卡发放补助资金189万元,财政部门正在安排打卡发放资金。
2024年8月,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及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相关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4]539号)要求,我们认真落实,周密部署,及时组织对乡镇、村级录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督促指导镇村录入。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全县29654户脱贫户的住房安全“回头看”摸底排查和《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模块的录入工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28706户的动态监测和系统录入工作正在进行,预计在11月底前完成,保证在省厅和市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前保质保量完成。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按照《关于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监测机制的通知》(枞房[2020]47号)要求,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继续做好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的排查、鉴定工作,实行动态监测,动态清零,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困难群众危房将不落一户全部纳入改造计划。2025年,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0户,对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
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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