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着力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一)持续加强扬尘治理。一是强化城区道路深度保洁措施。城管部门分别采取机械和人工清扫的方式,强化道路清扫保洁,目前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为86%,正常天气每日洒水、喷雾不低于8次的要求进行作业,在高温、相对湿度低的正午时段,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大雾炮、洒水频次。二是狠抓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县住建、交运、水利等部门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集中督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严格落实房屋建筑、重点道路施工工地等“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三是进一步推进机制砂企业、非煤露天矿山等工业扬尘治理。对宇轩非金属材料公司等5家机制砂企业、8家混凝土搅拌站和3家码头堆场等开展了扬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四是渣土管控不松懈。城管部门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城区各类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处置企业,更新完善基础台账。通过机动巡查和定点蹲守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规划、审批运输线路,督促渣土车辆安装北斗导航设备,对核准的渣土作业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确保其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倾倒点运输作业。
(二)加强餐饮油烟排查整治。出台《关于印发枞阳县加强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各地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县市场监管、城管、住建等部门牵头落实商住综合楼内设置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县城管部门强化餐饮油烟治理日常监管,对城区内餐饮店进行每周不少于1次排查。督促指导餐饮经营者规范记录油烟净化器管道清洗、滤芯更换等台账。
(三)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整治。印发《枞阳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枞阳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我县现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14辆,已有9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完成拆解工作。2024年以来淘汰老旧小型汽车1179台。强化县城区重点路段限行规定,通过现场路查路检、加强错峰管控、调阅视频监控等手段,查处违反禁行规定行为。
(四)严格秸秆禁烧工作。出台《枞阳县2024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压实禁烧责任和奖惩措施。各乡镇、县经开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印制《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公告》,播放《枞阳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通告》等,力争秸秆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措施家喻户晓。严格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常态化、全辖区开展巡查和现场检查,县级成立了5个禁烧工作督查组,结合市生态环境可视化智慧监管平台,加强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一是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编制并印发了《枞阳县碳达峰重点任务分解计划表》。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枞阳海螺公司作为省级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开展了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的编制,根据碳排放报告,2023年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0.8346tCO2,较2022年单位产品排放量0.8417tCO2下降0.68%,同时该公司制定了2024年质量控制计划,严格按照质控计划逐步减排,逐年降低碳排放强度。
二是加强煤炭消费管理。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印发了《枞阳县“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我县禁燃区内(县城、县经开区)已全面禁止使用散煤,并开展了巡查和督查,未发现违规使用散煤现象。
三是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我县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大型光伏发电项目4个,均已投入运营并网发电,装机总容量为409.7MW;分散式风电项目1个,总装机容量为16.75MW,已并网发电;电网侧储能项目1个,总装机容量为260MWH,已投入运营。途经境内的两条天然气长输管道实现全线贯通,庐江-池州天然气管线工程在枞境内44公里,设输气站2处;桐城-会宫天然气管线在枞境内29公里,设输气站1处。桐城-会宫天然气管线项目的延伸工程会宫-藕山、藕山-桥港工业园段正在施工,预计年底竣工。
四是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施传统产业提升工程。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有序开展产业承接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大力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新能源等高产值低产废战略性新兴产业。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共21家,其中规上企业10家,规下企业11家;省高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4家,枞阳经开区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通过省发改委评审,入选安徽省首批零碳产业园区拟筹建名单。
三、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纳入各级职能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水平。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日常生态环境监管等,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常态化开展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群众对“一法一条例”知晓率有更大幅度的提升。
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止11月28日,县城区PM10平均浓度58 ug/m^3,较去年同期60 ug/m^3下降3.3%,PM2.5平均浓度34 ug/m^3,与去年同期35 ug/m^3下降2.8%,优良天数为275天,优良率82.7%,去年同期268天,优良率80.7%。综合指数3.62,去年同期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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