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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5818/202412-00003 组配分类: 惠民惠农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枞阳县麒麟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枞阳县麒麟镇2024年11月财政惠农补贴资金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1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651083
枞阳县麒麟镇2024年11月财政惠农补贴资金表
发布时间:2024-12-12 08:00 来源:麒麟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麒麟镇2024年11月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告
    本月我镇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的各类惠农补贴资金2129966.57元(不含涉密),明细如下。补贴对象可通过惠农补贴查询“二维码”查询补贴资金到账情况。
制表单位:枞阳县麒麟镇麒麟财政所 日期:2024年11月30日 单位:元
补贴项目名称 发放标准 发放人次  金额  打卡日期
2024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第1次】 根据农业机械种类、档次补贴 21 ¥287,320.00 2024/11/6
2024年11月农村低保资金 A类481元/人/月,B类396元/人/月,C类290元/人/月 655 ¥425,054.00 2024/11/13
2024年11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 分散供养785元/人/月 153 ¥124,030.00 2024/11/13
2024年11月特困照料护理补贴 分散供养全护理655元/人/月,半护理374元/人/月,全自理57元/人/月 154 ¥11,470.00 2024/11/13
2024年11月临时救助资金 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程度 15 ¥23,396.00 2024/11/13
2024年11月低保户电费补助 单月8.47元/户/月,双月8.48元/户/月 654 ¥5,539.38 2024/11/13
2024年11月农村特困人员电费补助 单月8.47元/户/月,双月8.48元/户/月 153 ¥1,295.91 2024/11/13
2024年11月低保边缘家庭电费补助 单月8.47元/户/月,双月8.48元/户/月 6 ¥50.82 2024/11/13
2024年11月村干报酬 执行十八级工资标准(2624-3712元/人/月);试用期2560元/人/月 59 ¥171,826.00 2024/11/21
2024年11月乡村振兴专干报酬 执行十八级工资标准(2624-3712元/人/月);试用期2560元/人/月 5 ¥13,184.00 2024/11/21
2024年11月计生专干报酬 执行十八级工资标准(2624-3712元/人/月);试用期2560元/人/月 1 ¥2,816.00 2024/11/21
2024年11月孤儿生活费 散居1155元/人/月 8 ¥11,550.00 2024/11/21
2024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资金【第2次】 1000元/人/年 157 ¥163,000.00 2024/11/21
2024年11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86元/人/月 532 ¥49,794.00 2024/11/26
2024年11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86元/人/月 624 ¥56,588.00 2024/11/26
11月三属定期抚恤金 3290元/人/月,2774元/人/月,2561元/人/月 4 ¥13,018.00 2024/11/26
11月在乡复员军人补助 2073元/人/月,2006元/人/月,1991元/人/月 2 ¥3,997.00 2024/11/26
11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792元/人/月 96 ¥76,080.00 2024/11/26
11月部分烈士成年子女生活补助 690元/人/月 4 ¥2,760.00 2024/11/26
11月残疾军人抚恤金 https://dva.ah.gov.cn/gk/tzgg/8787353.html 6 ¥13,653.00 2024/11/26
11月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57元/人/月*服役年数 174 ¥55,556.00 2024/11/26
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国家系统奖扶资金 960元/人/年,1200元/人/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428 ¥511,920.00 2024/11/29
2024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 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我县或户籍在我县的符合条件单亲家庭:20元/户/月
一方户籍在我县,另一方户籍不在我县的夫妻:10元/户/月
131 ¥23,120.00 2024/11/29
2024年计生特困家庭老年护理补贴资金 重度失能(失智)400元/人/月,中度300元/人/月,轻度200元/人/月 4 ¥12,000.00 2024/11/29
9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经医保(含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剩余合规自付费用按救助比例和标准执行 3 ¥38,396.59 2024/11/29
10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经医保(含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剩余合规自付费用按救助比例和标准执行 5 ¥32,551.87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