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2024年第3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批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报来《关于枞阳县2024年第3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请示》(枞人社〔2024〕29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枞阳县2024年第3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勘测面积40.6395亩(耕地38.8545亩)。涉及枞阳镇戚矶村、长河村。经核查枞阳镇戚矶村28户137人符合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条件。同意枞阳县2024年第3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所涉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备案,将枞阳镇戚矶村28户137人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障范围。
二、此次征收的国有土地,其提取的统筹基金,必须及时足额按相关规定划入县财政专户。
此复。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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