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居民朋友:
您好!
为了帮助您更高效、便捷地办理殡仪馆相关业务,我们特别编制了这份详尽且实用的业务工作一次性告知书。请您耐心细致地阅读,以便能够顺利完成各项手续。
一、死亡证明是办理丧事的首要文件,需由卫生健康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请妥善保管此证明,后续流程中会多次用到。
二、若需遗体接运服务,您可以通过致电殡仪馆(0562-3211820)或致电殡仪服务短号96399 进行遗体接运信息登记。殡仪馆接到信息后会及时派车接运遗体,确保逝者能够妥善安置。
三、前往殡仪馆业务大厅,向工作人员提供办理火化业务所需手续:
1.死亡证明;
2.社保证明(由户籍地乡镇民政办开具是否享受丧葬补助费);
3.经办人身份证;
4.逝者身份证.户口本;
5.关系证明(逝者与经办人不在同一户口本);
6.遗体处理通知书(意外死亡需公安部门开)。
根据个人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服务内容,确定好服务内容后,签订<火化业务信息协议书>,预订遗体告别日期、场次、选定花圈、挽联、骨灰盒、火化日期等。这些安排需要提前规划,以确保后续流程顺利进行。
四、遗体告别火化。按照约定的时间,举办遗体告别仪式。这是一个庄重的时刻,让亲朋好友能够向逝者做最后的告别。办理完火化手续后,家属可以领取《火化证明》(《火化证明》是后续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凭证,切勿遗失。)和骨灰领取证在休息区耐心等候,工作人员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规范。火化完成后工作人员将通知家属在统一领灰处比对骨灰领取证,确认无误后将骨灰交给家属。根据个人意愿和家庭情况,选择合适的骨灰寄存或安葬方式。如需在殡仪馆骨灰寄存,请将骨灰送至骨灰寄存处与业务工作人员交接,不需寄存,领取骨灰后可自行离开殡仪馆。
五、监督与咨询
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建议,欢迎随时拨打以下电话:
殡仪服务短号:96399
枞阳县殡葬管理所:0562-3211820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此致
敬礼!
枞阳县殡葬管理所
在枞阳县行政区域内死亡的下列人员,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
(一):除享受丧葬补助费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外的具有枞阳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驻枞部队现役军人;
(三):与在枞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在本县辖区内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及其子女;
(四):烈士、因公牺牲、因公殉职人员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
(一):遗体接运(使用普通接尸车辆接运遗体);
(二):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存放期限3天以内);
(三):遗体火化(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
(四):骨灰寄存(存放期限1年以内)
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在免除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免费提供3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免费存放期延长至3年以内.城市“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扶养人的城市居民)、农村五保对象在城乡公益性公墓免费安葬.
补助项目:积极鼓励与倡导不保留骨灰与节地葬式.对于选择骨灰江葬的,每例给予1000元补助;在经营性公墓内选择节地葬式(花坛葬、树葬、草坪葬等)的,每例给予5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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