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73号
被继承人丁学文于2020年10月10日购买枞阳镇东湖路盛世名都6幢东单元802室(权证号:皖(2020)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089号)。丁学文于2024年11月01日去世。
根据申请人姜志莲/丁烨所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丁学文所有的枞阳镇东湖路盛世名都6幢东单元802室(权证号:皖(2020)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089号)不动产产权由姜志莲/丁烨共同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枞阳镇东湖路盛世名都6幢东单元802室(权证号:皖(2020)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089号)不动产产权拟确定给姜志莲/丁烨按份共有,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62-3223779)。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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