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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万桥站工程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3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32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万桥站工程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31 16:27 来源: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万桥站工程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批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报来《关于枞阳县万工程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请示》(枞人社〔202431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枞阳县万桥站工程项目勘测面积为5.1570,其中农用地5.1570亩(无耕地),涉及𠙶山镇万桥村同意枞阳县工程所涉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备案

二、此次征收国有土地提取的统筹基金,必须及时足额按相关规定划入县财政专户

此复。

 

 

2024年123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