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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行政裁决】枞阳县财政局关于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57
【行政裁决】枞阳县财政局关于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3 17:05 来源:枞阳县财政局采购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财政局 关于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LCG2024SF095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志程洁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 T7-1401

    被投诉人 1 :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宝瑞商城1-3幢三层3073-3082室 

    被投诉人 2 :枞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金山大道23号 

    相关供应商:环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88号二期青网大厦十四层1401室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日,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TLCG2024SF095,以下称“本项目”)开展公开招标采购,2024年9月6日,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9月29日上午10:00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2024年10月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4年10月10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其客观分“投标人管理能力认证”证书未按规定计分,2024年10月17日,被投诉人对质疑予以答复,经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更正了评分错误,但认为不影响本项目的中标结果。2024年10月21日,志程洁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
投诉人认为: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对其“投标人管理能力认证”客观分6分,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错误地将其客观分扣除,尽管在评审专家复议后,重新对其分值进行了调整,但是客观分的无故扣除,严重影响了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认为评审专家在其他技术方案等主观分打分过程中存在评审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明,对于投诉人客观分评审错误,经评标委员会复议,该项分值已进行了调整,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已向投诉人明确回复;对于投诉人提出的其他技术方案等主观分打分过程中的合理性和公平公正的问题,经本机关审查,发现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能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独立、客观地评审,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组织评标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七)项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出现了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对于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另案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枞阳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