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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名称: 钱某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案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7
钱某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案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8 16:50 来源:县卫生监督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钱某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案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枞卫医罚[2024]4号

违法事实

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分别为刘**、陈**、文*、高*、高**、李**六名产妇书写并签署了入院记录、分娩告知书、产科阴道分娩知情同意书、医患沟通记录单等医疗文书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规定, 结合《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类、序号“71”、处罚阶次“3”的规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叁万元罚款,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6

处罚有效期

2025/1/21

公示截止期

2026/1/5

处罚机关

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状态

正常

公示期限

一年

地方编码

34072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5/1/6

公开状态

公开

信息项名称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

处罚名称

钱某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案

备注

普通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