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41117-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浮山所、麒麟所、义津所、钱桥所
浮山所联系人:章列红 联系方式:18956979756
麒麟所联系人: 孙 林 联系方式:18956979765
义津所联系人: 胡义生 联系方式:18956979572
钱桥所联系人: 吴 松 联系方式:18956979721
调查单位联系人:邵军民 联系方式:19956271882
公告单位:枞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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