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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名称: 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32
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3 08:49 来源: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

公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类别

解除原因

1

陈杏春中医诊所

枞阳县枞阳镇锦绣华庭小区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终止

2

方凯诊所

枞阳县枞阳镇狮峰山小区  三组团8号楼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终止

3

枞阳县日月大药房

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花苑B2-2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终止

4

枞阳县会宫益民大药房

枞阳县会宫镇新街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终止

5

枞阳县前进大药房

枞阳县枞阳镇长江路264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终止

6

枞阳县良药堂大药房

枞阳县横埠镇开发区新街口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终止

 

枞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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