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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MB1A51386K/202501-000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安徽志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8000吨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铜环(枞)审〔2025〕3号
成文日期: 2025-01-08 发布日期: 2025-01-1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828
关于安徽志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8000吨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01-14 09:13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安徽志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志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8000吨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将我局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义津镇塔桥村,项目租赁原安徽万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建成后能达到年产48000吨护坡砖、道板砖、仿石砖等水泥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符合铜陵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409-340722-04-01-663523)。

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按《报告表》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东侧噪声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方向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二)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接入污水管网排至义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洒水抑尘用水、车辆冲洗废水、静置养护用水及设备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

(三)运营期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转运工序皮带廊道全密闭输送,进出口及各转运节点设置喷淋除尘装置;水泥罐呼吸粉尘通过仓顶呼吸孔设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料存储车间密闭,定期洒水抑尘;厂区路面硬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颗粒物排放限值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脱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

(四)运营期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五)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加强日常管理,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办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22MADYXKBL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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