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6012p/202407-00023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信息 |
发布机构: | 枞阳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
名称: | 2023年县司法局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3211129 |
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枞财绩效函﹝2024﹞39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样表,充分了解绩效评价的有关情况,开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确保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枞阳县司法局2023年度目标为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包括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办理法援案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等,主要任务已全部完成,完成情况优秀。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总体年初预算共1270.31万元,年中追加预算82.8万元,全年预算总数为1351.11万元,全年预算全部执行完毕。
2023年,我单位项目共2个,年初预算数50.1万元,年度预算调减2万,全年预算总数为38.1万元,项目内容包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三、项目自评结果及分析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同时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枞阳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分值分布方案。
全年共申请项目2个,资金合计3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绩效目标没有完成的的项目有3个,其余均已完成。一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办理社区影响评估人数目标只完成80%,原因是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查评估,此流程可开展可不开展,具有随机性,不可控;二是是社区矫正和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两个项目的资金预算执行率没达100%,原因是县级财政资金紧张,计划审批较缓。
四、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梳理归纳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项目方面,一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办理社区影响评估人数目标只完成80%,但根据实际情况,此活动具有随机性,不可控,只能根据以往数据进行推测,致使年初指标设置预计不准;二是项目资金执行率不足,原因是县级财政资金紧张,计划审批较缓。下一步,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在下年度预算绩效编制时,把好年初指标值的关卡,并与各项目负责股室做好沟通对接,同时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加大项目资金拨付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
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预算 执行率 |
自评 得分 |
备注 (有较大偏差备注原因) |
一 |
整体支出 |
枞阳县司法局 |
1353.11 |
1353.11 |
100% |
100 |
|
|
|
|
|
|
|
|
|
二 |
项目支出 |
|
|
|
|
|
|
1 |
社区矫正 |
枞阳县司法局 |
38.1 |
0 |
0 |
89 |
财政未审批项目计划 |
2 |
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
枞阳县司法局 |
10 |
0 |
0 |
90 |
财政未审批项目计划 |
|
........ |
|
|
|
|
|
|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及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政能力的需要,客观要求政府的一切活动置于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约束之下;有利于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诸多涉法问题和矛盾。
实施情况:项目指标均已完成。
预算金额:10万元
支出金额: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矛盾调处。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规范使用工作经费,最大程度优化资源配置;
对象:聘请法律顾问项目所有经费支出;
范围:对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进行评价,寻找偏差原因和解决措施。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原则:合理合规、公开透明、应评尽评。
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产出质量 |
质量达标率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
|
效益和满意度 |
项目效益 |
实施效益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评价方法: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评价相结合,根据完成情况,将各项指标按照偏离度计分。
评价标准:历史标准、计划标准、行业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对照指标体系,逐一计算指标得分,寻找偏差原因和解决措施,最终汇总得分而成。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项目总得分90分,其中执行率得分0分,产出指标得分50分,效益指标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
项目总体完成度较高,达到年初预期目标。
附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0 |
10 |
0% |
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0 |
10 |
0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矛盾调处。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矛盾调处。 因县级财政资金紧张,计划审批较缓,故资金执行率为0%,除此之外,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
≥40件 |
112件 |
5 |
5 |
|
||||
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
≥10件 |
24件 |
5 |
5 |
|
||||||
参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
≥5件 |
16件 |
5 |
5 |
|
||||||
质量指标 |
办理案件质量 |
≥99%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办理其他涉法事务时间 |
≤10日 |
7日 |
5 |
5 |
|
|||||
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间 |
≤90日 |
60日 |
5 |
5 |
|
||||||
参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时间 |
≤6个月 |
4个月 |
5 |
5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0万元 |
0万元 |
10 |
10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
明细 |
达到预期指标 |
15 |
1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
明显 |
达到预期指标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政府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
总分 |
|
100 |
90 |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可附表进行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预算编制比较科学合理、标准明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预算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执行0万元,预算执行率0%。因县级财政资金紧张,计划审批较缓,故资金执行率为0%。
(三)项目产出情况。项目实施的实际完成率100%,项目完成的质量达到既定质量标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达到时效目标。完成项目的实际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涉及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对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是项目的资金执行为0%,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县级财政资金紧张,计划审批较缓。
七、有关建议
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加大项目资金拨付力度。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社区矫正。
项目背景及内容: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预
实施情况:项目指标基本完成。
预算金额:38.1万元
支出金额: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安排其学习、接受教育,参与公益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规范使用工作经费,最大程度优化资源配置;
对象:社区矫正项目所有经费支出;
范围:对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进行评价,寻找偏差原因和解决措施。
(四)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原则:合理合规、公开透明、应评尽评。
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产出质量 |
质量达标率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
|
效益和满意度 |
项目效益 |
实施效益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评价方法: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评价相结合,根据完成情况,将各项指标按照偏离度计分。
评价标准:历史标准、计划标准、行业标准等。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对照指标体系,逐一计算指标得分,寻找偏差原因和解决措施,最终汇总得分而成。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社区矫正项目总得分89分,其中执行率得分0分,产出指标得分49分,效益指标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
项目总体完成度较高,达到年初预期目标。
附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 |
||||||||||
主管部门 |
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1 |
38.1 |
0 |
10 |
0% |
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40.1 |
38.1 |
0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安排其学习、接受教育,参与公益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安排其学习、接受教育,参与公益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因县级财政资金紧张,计划审批较缓,故资金执行率为0%,除此之外,绩效目标均基本完成。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数 |
≥230人 |
244人 |
5 |
5 |
|
||||
办理社区影响评估人数 |
≥280人 |
224人 |
5 |
4 |
随机、不可控 |
||||||
质量指标 |
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率 |
≥99% |
100% |
10 |
10 |
|
|||||
社区矫正对象帮扶率 |
≥10% |
18%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入矫报到率 |
≥99% |
100% |
5 |
5 |
|
|||||
个案矫正率 |
≥99%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40.1万元 |
0万元 |
10 |
10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率 |
≤1% |
0% |
10 |
10 |
|
|||||
再犯罪率 |
≤0.2% |
0%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社会和谐 |
明显 |
达到预期指标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区矫正对象满意度 |
≥99% |
100% |
10 |
10 |
|
||||
总分 |
|
100 |
89 |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可附表进行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预算编制比较科学合理、标准明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实际到位资金38.1万元,预算资金38.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执行0万元,预算执行率0%。因县级财政资金紧张,计划审批较缓,故资金执行率为0%。
(三)项目产出情况。项目实施的实际完成率接近100%,项目完成的质量达到既定质量标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达到时效目标。完成项目的实际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涉及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对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是项目的资金执行为0%,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县级财政资金紧张,计划审批较缓。
七、有关建议
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加大项目资金拨付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