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乐、胡娇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枞阳县汤沟镇跃进村中心商贸城12幢四单元308室皖(2023)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1243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施乐 胡娇娇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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