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枞阳县2023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核验
意见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函[2023]144号)及《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枞阳县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农[2023]51号)文件精神,我县积极推进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了严格验收。现将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核验意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 日至2025年 2月5 日。
举报投诉电话:0562-7181889。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 1月 23 日
1、2023年枞阳县金社西山家庭农场申报的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所属分类为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总建面积为3970平方米,具体包括轻钢结构厂房610平方米和塑料大棚3360平方米,服务大田面积3903.67亩,项目总投资额为1224402元。2024年12月,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项目投资支出审核报告、施工合同等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核验和检查,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符合建设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验收与拨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拟对枞阳县金社西山家庭农场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总额为367320元。
2、2023年枞阳县信农家庭农场申报的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所属分类为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总建面积为2479平方米,具体包括轻钢结构厂房943平方米和塑料大棚1536平方米,服务大田面积3188.25亩,项目总投资额为2016955元。2024年12月,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项目投资支出审核报告、施工合同等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核验和检查,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符合建设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验收与拨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拟对枞阳县信农家庭农场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总额为 605086元。
3、2023年枞阳县润泽家庭农场申报的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所属分类为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总建面积为2245平方米,具体包括轻钢结构厂房645平方米和塑料大棚1600平方米,服务大田面积1803.8亩,项目总投资额为1341200元。2024年12月,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项目投资支出审核报告、施工合同等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核验和检查,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符合建设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验收与拨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拟对枞阳县润泽家庭农场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总额为402360元。
4、2023年枞阳县兴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的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所属分类为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总建面积为1183平方米,具体包括轻钢结构厂房619平方米和塑料大棚564平方米,服务大田面积3048.65亩,项目总投资额为985553 元。2024年12月,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项目投资支出审核报告、施工合同等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核验和检查,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符合建设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验收与拨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拟对枞阳县兴丰农机专业合作社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总额为 295665元。
5、2023年枞阳县光福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申报的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所属分类为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总建面积为2113平方米,具体包括轻钢结构厂房961平方米和塑料大棚1152平方米,服务大田面积3281.23亩,项目总投资额为1801055元。2024年12月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项目投资支出审核报告、施工合同等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核验和检查,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符合建设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验收与拨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拟对枞阳县光福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总额为540316元。
6、2023年枞阳县昌义家庭农场申报的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所属分类为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总建面积为1266平方米,具体包括轻钢结构厂房330平方米和塑料大棚936平方米,服务大田面积1737.75亩,项目总投资额为900275元。2024年12月,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项目投资支出审核报告、施工合同等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核验和检查,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符合建设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验收与拨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拟对枞阳县昌义家庭农场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总额为270082元。
7、2023年枞阳县钱桥远寿家庭农场申报的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所属分类为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总建面积为8618平方米,具体包括轻钢结构厂房618平方米和塑料大棚8000平方米,服务大田面积2712.25亩,项目总投资额为1047207元。2024年12月,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项目投资支出审核报告、施工合同等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核验和检查,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符合建设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验收与拨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拟对枞阳县钱桥远寿家庭农场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总额为314162元。
8、2023年枞阳县麒麟晓虎家庭农场申报的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所属分类为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总建面积为1486平方米,具体包括轻钢结构厂房212平方米和塑料大棚1274平方米,服务大田面积653.5亩,项目总投资额为375139元。2024年12月,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项目投资支出审核报告、施工合同等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核验和检查,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符合建设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验收与拨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拟对枞阳县麒麟晓虎家庭农场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总额为112541元。
9、2023年枞阳县双双生态农业家庭农场申报的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所属分类为轻钢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苗,总建面积为1498平方米,具体包括轻钢结构厂房178平方米和塑料大棚1320平方米,服务大田面积233.91亩。项目总投资额为200237元。2024年12月,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项目投资支出审核报告、施工合同等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核验和检查,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符合建设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验收与拨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拟对枞阳县双双生态农业家庭农场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总额为60071元。
10、2023年枞阳县王长生家庭农场申报的集中水稻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所属分类为轻钢结构厂房+露地秧田育秧,轻钢结构厂房278平方米,服务大田面积486.97亩,项目总投资额为200000元。2024年12月,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项目投资支出审核报告、施工合同等验收资料,结合现场核验和检查,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符合建设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验收与拨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拟对枞阳县王长生家庭农场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总额为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