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铜人社秘〔2019〕182 号)文件规定,对照政策内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我市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资金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就业补贴”,我局现发放2025年第一批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提供送政策、送服务、送资金服务,共计1人3000元,现予以公示,如有疑义,请电话联系:0562-3257039,监督电话:0562-321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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