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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2024年第2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32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2024年第2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1-24 15:05 来源: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20242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批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报来《关于枞阳县20242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请示》(枞人社〔202510)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枞阳县20242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勘测面积65.988(耕地54.7905亩)。涉及。经核查35户121人符合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条件。同意枞阳县20242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所涉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备案,将35121人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障范围。

二、此次征收土地提取的统筹金按相关规定必须及时足额划入划入财政专户。                                 

 

此复。

202512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