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枞阳县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商户及回收企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5〕23号)要求,积极做好枞阳县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现就做好参与商户及回收企业征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选对象
电动自行车参与商户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在铜陵市内具有实体门店的商户。
(二)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回收管理台账;承诺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四)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参与商户应将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整车交售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并与符合资质要求的回收企业签订电动自行车回收协议。
(六)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公开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格和去向,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七)公开承诺做到不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需报经属地市级有关部门同意。
(八)承诺不伪造冒用证书,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捆绑、搭售,不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车多卖”,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非法拆解回收的旧车,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九)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十)参与补贴的新电动自行车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 CCC证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参与的回收企业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并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二)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
(三)具有与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规模相匹配的人员、设施设备;对拆卸产生的各类产物和固体废弃物应分类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锂离子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采用实体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并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等。
(四)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老旧蓄电池规范处置。
(五)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详细记录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数量、种类、处理等信息,做到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来源、去向可查询。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制度健全。
(八)回收企业应签订承诺书。承诺及时回收合作商户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规范拆解老旧车辆,确保老旧车辆不流入二手市场,确保老旧车辆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规范存储并移交规范综合利用企业;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补贴政策的审计、绩效评价等。
二、申报流程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参与活动的商户与回收企业向县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县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参与商户及回收企业后上报市级商务部门。
(三)市级商务部门会商相关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告参与商户及回收企业名单,并将名单上报至省商务厅报备。
三、报名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参与商户报名材料:
1.商户报备表、商品报备表(附件1、附件3);
2.营业执照、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
3.银行对公账户信息;
4.生产企业的授权凭证;
5.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6.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
7.企业门店照片(门头、店内陈列);
8.如有线上电商平台,一并提供相关资料;
9.纳税证明;
10.承诺书(附件4);
1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二)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报名材料:
1.回收企业报备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环评报告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
4.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5.场地、设备、人员、运输车辆等证明材料;
6.电动自行车拆解处置方案;
7.信息化管理系统介绍;
8.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文本;
9.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
10.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11.场地租赁协议或房产证;
12.纳税证明;
13.承诺书(附件5);
1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四、有关要求
(一)入选商户在活动期间规范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全国统一标识并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二)参与商户在活动期间同步开展相应促消费活动,并按照商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促消费活动材料。
(三)参与商户、回收企业请持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并报送)于3月5日前报送给县商务局。
五、咨询电话
1.枞阳县商务局:0562-3211879;
2.铜陵市商务局:0562-2830510。
3.银联(云闪付):95516。
枞阳县商务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