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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79X4/202502-00016 组配分类: 惠民惠农资金政策与发放
发布机构: 枞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2025年枞阳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新增6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57
2025年枞阳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新增6项)
发布时间:2025-02-27 10:47 来源:枞阳县财政局乡财股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新增6项)
序号 地市 县区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标准
1 铜陵市 枞阳县 县农业农村局 稻谷补贴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2.《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3、关于印发《枞阳县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枞财农〔2020〕184号) 稻谷实际生产者。 由市、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年按规定安排的补贴资金和符合补贴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由县(区)政府根据当年按规定安排的补贴资金和符合补贴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根据当年按规定安排的补贴资金和符合补贴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乡镇按规定登记和审核补贴面积到户情况,制作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公示,农业农村部门核准补贴面积,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9月30日前。
0562-5756212
2 铜陵市 枞阳县 县农业农村局 耕地轮作试点补贴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轮作休耕、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4〕7号);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4〕400号);3、关于印发《2024年枞阳县耕地轮作和油菜扩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农〔2024〕82号) 承担耕地轮作的种植主体。 中央财政按照150元/亩标准测算并下达资金。各地在完成面积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工作实际,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项目实施面积。 中央财政按照150元/亩标准测算并下达资金。各地在完成面积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工作实际,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项目实施面积。 有意向的种植主体可申请参与项目实施,由农业农村部门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相关主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种植任务后,按照验收通过面积和亩均补贴标准,获得奖补。 现金直补,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涉及经营主体,发放至对公账户。 项目实施并验收完成后发放。
0562-5756212
3 铜陵市 枞阳县 县农业农村局 扩种油菜补贴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轮作休耕、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4〕7号);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4〕400号);3、关于印发《2024年枞阳县耕地轮作和油菜扩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农〔2024〕82号) 承担油菜扩种的种植主体。 中央财政按照150元/亩标准测算并下达资金。各地在完成面积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工作实际,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项目实施面积。 中央财政按照150元/亩标准测算并下达资金。各地在完成面积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工作实际,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项目实施面积。 有意向的种植主体可申请参与项目实施,由农业农村部门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相关主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种植任务后,按照验收通过面积和亩均补贴标准,获得奖补。 现金直补,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涉及经营主体,发放至对公账户。 项目实施并验收完成后发放。
0562-5756212
4 铜陵市 枞阳县 县农业农村局 秸秆综合利用 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合利用省级奖补资金2023年安徽省秸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904号);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安徽秸秆综合利用省级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3、关于印发《枞阳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农〔2024〕46号) 符合条件的“秸秆变肉”及其他秸秆综合利用个人或主体。 项目县按照主体遴选结果确定资金奖补标准。 1、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对经市、县认定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奖补标准。奖补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2、秸秆收储运奖补。市、县可对标准化秸秆收储点、秸秆收储过程中的运输和贮存开展补贴,制定具体奖补标准。奖补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 1、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对经市、县认定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奖补标准。奖补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2、秸秆收储运奖补。市、县可对标准化秸秆收储点、秸秆收储过程中的运输和贮存开展补贴,制定具体奖补标准。奖补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 根据当年按规定安排的补贴资金和补贴条件综合测算确定。 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核实、县级初审、市级复核。 主管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拨付至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并验收完成后发放。 0562-5756227
5 铜陵市 枞阳县 县农业农村局 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1、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2、枞阳县财政局 枞阳县乡村振兴局 枞阳县发展改革委 枞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枞阳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枞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枞财农[2021]237号)。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高职在校学生。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左右。按春、秋两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500元左右。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左右。按春、秋两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500元左右。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困难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际消费水平自行确定。 每生每学年3000元左右,按春、秋两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500元左右,具体标准由县区根据本地困难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际消费水平自行确定。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按春、秋两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500元。 (一)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困难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通过系统导出春(秋)季困难学生名册,逐人审核校正,留存校正名册并签字确认,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国家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困难学生皆具有正式学籍,无需提供“学籍证明”。(二)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学生名册中的困难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由困难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填写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经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申请对象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6月底前、12月底前完成。 0562-3211341
6 铜陵市 枞阳县 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改厕补助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皖农社〔2021〕14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3〕1204号);关于印发《枞阳县2023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农〔2023〕8号);关于印发《枞阳县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农〔2024〕21号) 补贴至改厕施工单位。 500元/户。 950元/户。 950元/户。 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中心在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向县财政局提交拨付申请。 主管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拨付至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并验收完成后发放。 0562-575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