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完成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我县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要是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纳入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共有20家,新增3家。截至2月28日,辖区内20家企事业单位已完成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并上传至披露平台,年度报告披露率100%。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包括对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污染物治理及产生和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等8大类。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对接纳入依法披露名单的企业,及时与企业沟通,解决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实时关注填报进展,每日统计并公布填报情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填报。
下一步,我局加强对企业依法披露的环境信息监督管理,督促做好临时披露工作。同时按照要求确定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法定义务,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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