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对枞阳县横埠河、长河、汤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枞阳镇石矶头社区片污水收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进行批复的请示》(枞水规﹝2024﹞9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经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横埠河、长河、汤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枞阳镇石矶头社区片污水收集工程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位于枞阳镇石矶头社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长河永安闸下游左岸居民点沿线建设护岸600m;长河新建dn500~dn100污水管网1.12km,其中dn500管道布置于长河永安闸下游左岸居民集中点处,长550m,dn100管道布置于堤后村村通道路右侧,长520m;dn500管道末端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00t/天)。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管网设计、管道设计、护坡、护岸工程、环境保护等设计方案。
五、核定本项目总概算1067.34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937.57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9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50.83万元。
六、注意事项:
(一)请依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条件和工期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2024年10月14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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