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对枞阳县横埠河、长河、汤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汤沟镇一心村外小圩、桂坝村小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批复的报告》(枞水规﹝2024﹞4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经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横埠河、长河、汤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汤沟镇一心村外小圩、桂坝村小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位于汤沟镇一心村、桂坝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村庄污水管线;新建村庄污水管网,包括干管及支管管线(含农户院内污水管网及未改厕的农户);新建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含农村黑臭水体污水拦截、沟塘清淤等);配套建设检查井、接户井等。主要实施:铺设d160UPVC出户管7200米、d200有机增强增韧管1493米、d300有机增强增韧管6867米;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399座、d700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648座、提升井、泄压井10座;小三格310个,分散式农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51套。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排水设计、环境保护与节能、水土保持等设计方案。
五、核定本项目总概算2319.73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1485.03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4.70万元。
六、注意事项:
(一)请依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条件和工期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2024年12月5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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