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审批引江济淮菜子湖影响处理工程(枞阳县)后续项目(黄庄站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枞水规函〔2024〕28号)及附件收悉。我委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引江济淮菜子湖影响处理工程(枞阳县)后续项目(黄庄站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位于枞阳县。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小缸窑黄庄闸位置新建抽排流量9.4m³/s、总装机880kW的泵站1座(含涵闸4个、合意圩防洪墙70m、大窑圩防汛道路350m)等。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黄庄站设计排涝标准、工程布置及建筑物、泵站的总体布置方案、泵站前池两侧边墙、进水闸、泵室、压力水箱等建筑物地基处理方式等设计方案。
五、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编制依据、方法。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报工程总投资3564.81万元,审核工程总投资为3543.78万元。
六、注意事项:
(一)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以及《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2024年8月23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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