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全县旅游市场已进入冬季出游旺季。为提高旅行社在冬季开展旅游业务时维护自身和游客的权益,作如下提示:
1.天气与交通风险
冬季风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多发,道路易积雪结冰,增加交通事故风险。旅行社出团前需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与导游、司机认真研判安全风险隐患,如遇极端天气,应与游客沟通协商并书面签订更改行程或其他协议,避免团队在恶劣天气下出行。
2.车辆安全风险
旅行社必须租用法定手续合格、齐全的旅游车辆,并签订规范租车合同,要求司乘人员规范驾驶和服务。要确保车辆制动、转向、轮胎等关键部件安全可靠,为车辆配备防滑链等应急装备,同时加强对驾驶员的冬季安全驾驶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3.行程安排与服务风险
应合理规划行程,避免安排过于紧凑或不合理的活动,防止游客疲劳和身体不适。对于旅游过程中的自费项目、购物安排等,要提前向游客说明,避免产生纠纷。此外,导游要做好安全提示和讲解工作,督促游客遵守景区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
4.游客健康与安全风险
冬季气温低,游客易患感冒、心脑血管疾病等,旅行社要提醒游客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项目和行程,并准备必要的药品和保暖用品。在进行滑雪、滑冰等冬季运动项目时,要提醒游客做好热身运动,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强度和难度,注意安全防护。
5.合同与保险风险
旅行社要与游客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行程安排、费用预算、违约责任等,确保游客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要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特别是滑雪专项险等降低旅游过程中的风险,自身也应配置旅行社责任险等必要的保险。
6.火灾与用电安全风险
冬季天气干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旅行社要加强对游客的防火宣传教育,提醒游客在住宿和旅游过程中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要随意乱扔烟头、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对旅游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